项目概况
宜阳县莲庄镇曹窑村道路修复及护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宜阳政采磋商(2025)0049号-1 | 宜阳县莲庄镇曹窑村道路修复及护坡项目 | ******.36 | ******.36 | 是 | ******.36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4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5工 期:30日历天
5.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