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2025年S223线K59+000-K76+446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2025年S223线K59+000-K76+446段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察布市国道331线K6305+206-K6344+000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公路函【2025】6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境内,起点位于S223线K59+000处,终点止于S223线K76+446处,养护路线全长17.446公里。
旧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0米,路面宽9.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5厘米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
旧路于2010年建成通车,2015年改建,2022年进行了预防性养护,加铺1厘米纤维微表处+1厘米橡胶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路面主要以纵横缝、龟裂、坑槽等病害为主。
2.2工期
本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01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15 日,共 46 日历天。天,总监办监理服务期 411 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E1***************001004 | 养护路线全长17.446公里 | 全线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等工程施工监理 | 56.155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施工监理标段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6 月 30 日至2025年 08 月 0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投标人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登录界面右下角“手册下载”获取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8 月 01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相关澄清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5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前,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电子保函。
6.6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登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5)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msym/hhhtsggzyjyw/。
8.监督部门
行业监管: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白海子镇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电 话:0474-******
邮 编:012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路海亮广场A座1602室
联系人:陈塔娜
电话:1******5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法人资格 |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 自有或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试验检测机构为本项目设立工地试验室出具的承诺书。 |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要求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必须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与投标人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比如投资参股关系、母子公司等),其资质不能视为投标人的资质。
附件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要求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中对本表内容逐条作出响应,并附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 工程师 | 1名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 3、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投标人应自行更新和维护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的人员在岗项目情况相关信息,如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和维护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 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d. 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除财务审计报告中附件及各类网页截图)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e.投标文件所附身份证均指第二代身份证(含正、反面),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有效期******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提交,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1项(5)目所列任一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澄清文件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监理服务费用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与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必须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5.2.4项中①、②所列任一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监理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按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有效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与投标函投标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其中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形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10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1.2~2分) |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2~2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 |||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1.2~2分) | |||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 |||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2~2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 |||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1.2~2分) | |||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1.2~2分) | |||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1.2~2分) | |||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1.2~2分) | |||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1.2~2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 |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1.2~2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建议。(3~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2.2.4(3) | 评标价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2分。 |
近5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加8分,最多得8分。 | |||
履约信誉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2 ******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合同签订前,在保持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有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3 不适用。 3.4.4 不适用。 3.6.1 ******委员会可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相关人员的在岗情况以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为准,不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 (3)“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5.9项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