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驰资产XDG-2024-90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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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惠驰资产XDG-2024-90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惠驰资产XDG-2024-90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320.9789 万元 2.1.2 其他:1)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完成。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2.2 招标范围:XDG-2024-90号地块位于洛社镇石狮路北侧、葑溪园东侧面积 119667 平方米,规划为住宅、商业用地。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65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类 110294 万元、室外工程及工程相关 18982 万元,共合计129276万元作为计费依据。本项目拟采用EPC发包模式,现对该项目选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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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1******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度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 投标人须提******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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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 18时 至 2025年05月12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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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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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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