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08:30 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吉溪河道疏浚工程
招标人:******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舒海姬(组长)、李军彦、姚永霞、邱静、赵怀礼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参数:K值为11.33% 评标基准价为******元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11 | ******有限公司
| 根据招标文件第1.4.1条其它主要人员中安全员证岗位证书未附,不满足资格要求,否决其投标 |
4、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众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学连 注册证书编号:闽************
投标报价:******元 工期要求:3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公示时间
******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4日。公示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局投诉。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具体投诉必要材料请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新建巷39号401
联系人:小应电话:******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水利局
电 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