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2087
二 、 项目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2,165,800(元)
评审总得分:92.3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
服务类
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无人机防治松沫蝉(动态)1万亩次、无人机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动态)6.5万亩次、无人机防治松树枯枝病(静态)0.7万亩次。
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自成立至今,实施飞防作业任务中无飞行事故,出具承诺书。 2、为满足作业需求,保障作业效率及质量,须具备≥16架无人机同时作业(单架载药量≥25L)的证明材料(须提供至少16架无人机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单架载药量以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3、参加项目的无人机性能必须完好、安全,具备航空作业监控和药液、燃料(电量)剩余量显示功能,应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针对项目使用无人机应具有具备远程监管系统通信功能,具备作业飞行数据记录存储,包括:植保无人飞机身份信息、位置坐标、飞行速度、飞行高度(投标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并在飞防作业结束后,将完整作业记录(含作业轨迹图、面积等)提供给项目单位。 5、供应商针对项目使用无人机须支持北斗或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6、所使用无人机具有失控保护功能。 7、本项目无人机操作人员需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或由民航局授权机构(如AOPA、UTC等)认证的合格证书。 ★二、飞防要求 1、在飞防作业前,飞防公司要对照作业地点及GPS坐标资料,提前做好路线规划、起降场设定等准备工作;对即将飞行区域进行空中视察和地面******居民区、小区)、(临时)市场,特别是各类空中线缆和作业区的环境气候条件等,准确掌握作业区内的各种相关基本情况后,方可进行飞行作业。 2、如果飞机防治施药区域涉及对药剂特别敏感的生物,划定的作业避让区域的避让距离应大于5000m。 3、飞防作业前,需及时了解和掌握作业区域的气象条件和气流情况。 4、飞防作业环境要求:风速不超过4ms,温度为10℃-30℃之间,能见度大于1km,预测作业后12小时内无降雨的晴天。 5、无人机与防治靶标的相对高度应在4-6m,飞行路径与设定路径平均偏差应小于0.5m。 6、飞防作业喷辐要求:喷辐不低于7m(含)。 7、飞防作业雾滴大小要求:飞防雾滴控制在雾滴直径100-150μm,雾滴数量每cm2不少于15滴(含)。 8、防治效果要求:无人机防治松沫蝉(动态)、无人机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动态)每亩次喷洒混合药液不少于1.5L;无人机防治松树枯枝病(静态)每亩次喷洒混合药液不少于4L。 飞防公司在飞防作业期间应及时将飞防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薇、王建军、刘延军、吕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
******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32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监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2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388-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徐曼、潘婷婷、张冬妮
电 话:******388-35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最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三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无人机防治经费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序及得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