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032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643,000(元)
评审总得分:89.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1)针对新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和经济社会重要领域发展现状开展评估工作,谋划下一阶段发展方向,形成“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成果; (2)在充分对新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编制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 (3)提供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日历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及符合采购单位要求。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川川、李志、宋春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四五”规划末期评估咨询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发改委发行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改革局
地 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北环路10号12-13门(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
电 话: ******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