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太湖地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 JSZC-320582-CXJT-G2025-003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6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CXJT-G2025-0039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太湖地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万元(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张家港市太湖地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工作的要求,为高效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监测工作,计划委托第三方围绕我市种植业绿色发展情况、池塘养殖尾水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内容开展监测评估,定期采集并报送监测数据,形成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中明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检测内容至少同时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水质检测和农药残留检测;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1)如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除满足(1)项特别约定外,联合体各方还均应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对应材料并由对应联合体方进行签章(签字)。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标文件中对应声明函以外的资料均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进行签章(签字),仅由联合体成员方(即非牵头方)单独进行的签章(签字)的投标文件不予认可。
(4)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中路344号
联系人:黄华敏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范庄新村22幢301-302室
联系人:赵红玉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红玉
电话:0512-******
附件:JSZC-320582-CXJT-G2025-003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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