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仓院巷5处商铺门面对外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cg-2025-055
2、项目名称:仓院巷5处商铺门面公开竞租
3、竞租项目范围:
仓院巷15#-19#门面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2号,其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适合用于商贸等经营服务场所。本次竞租的15#-19#门面整体出租。标的使用面积、底价、竞价保证金及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等详见下表:
4、竞租底价:77000.00元/年。招租方的水、电按现状使用,并按原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如承租人需改变使用现状,对水表、电表更换或独立报装,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手续、风险、纠纷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且租赁到期后,承租人更换或独立报装的水、电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开始日起承担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话等的一切费用。
5、租赁经营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内如若退租,按合同金额的30%赔付违约金。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承租的,需参加招租竞价活动,中标后方签订合同继续承租。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拆除时,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6、租赁用途: 商业租赁。在租赁期内,未经所有权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租赁期内,维修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公开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三、竞租者条件:
1、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租: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报名并办理竞租相关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状况证明资料、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加盖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三峡夜明珠支行
银行账号:************328
咨询电话:0717—******
五、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
2、竞租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3、加价幅度:
(1)报价阶段从2025年4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每位竞标者竞价递增幅度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租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六、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竞租,若承租人存在隐瞒相关法律纠纷等行为,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竞租资产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抵押和交换,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居民的相邻关系,避免产生各类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矛盾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本次竞租资产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使用中出现影响环境、扰民等情况,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4、在租赁服务期内的装饰装修费、水电费、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出租人不对上述费用进行补偿。
5、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500.00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500.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租金支付等具体细节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7、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9、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所有竞租人在竞价活动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价公******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七、信息发布媒体: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302室)
联系人:望军辉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
联系人:邰馨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cg-2025-055
2、项目名称:仓院巷5处商铺门面公开竞租
3、竞租项目范围:
仓院巷15#-19#门面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凤德路2号,其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适合用于商贸等经营服务场所。本次竞租的15#-19#门面整体出租。标的使用面积、底价、竞价保证金及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等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类型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1 | 15#-19#门面(整体出租) | 186.00 | 77000.00 |
4、竞租底价:77000.00元/年。招租方的水、电按现状使用,并按原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如承租人需改变使用现状,对水表、电表更换或独立报装,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手续、风险、纠纷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且租赁到期后,承租人更换或独立报装的水、电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开始日起承担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话等的一切费用。
5、租赁经营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内如若退租,按合同金额的30%赔付违约金。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承租的,需参加招租竞价活动,中标后方签订合同继续承租。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拆除时,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6、租赁用途: 商业租赁。在租赁期内,未经所有权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租赁期内,维修费由承租人承担。
二、公开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三、竞租者条件:
1、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租: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报名并办理竞租相关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状况证明资料、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加盖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三峡夜明珠支行
银行账号:************328
咨询电话:0717—******
五、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有限公司(宜昌市远安县沮阳路15号七彩苑107)
2、竞租时间:2025年4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3、加价幅度:
(1)报价阶段从2025年4月21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每位竞标者竞价递增幅度为500元/次或其整数倍,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租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六、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参加竞租,若承租人存在隐瞒相关法律纠纷等行为,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竞租资产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转让、抵押和交换,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居民的相邻关系,避免产生各类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矛盾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本次竞租资产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使用中出现影响环境、扰民等情况,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4、在租赁服务期内的装饰装修费、水电费、卫生费、门前三包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出租人不对上述费用进行补偿。
5、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500.00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500.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租金支付等具体细节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7、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9、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所有竞租人在竞价活动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价公******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七、信息发布媒体: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51号(302室)
联系人:望军辉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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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邰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