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2025-2031年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工程建设项目(NY-永川)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能源-2025-2031年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工程建设项目(NY-永川)
1.2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1540
1.3采购人:******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建设费用预估不含税总金额【146.74792】万元,预估含税总金额【163.649425】万元:
①施工部分预估不含税总金额金额【54.40792】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不含税1.06655万元),含税金额【59.305225】万元(按9%增值税率预估,实际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税率为准);
②物资采购部分预估不含税总金额【92.34】万元,含税金额【104.3442万元】。(按13%增值税率预估,实际以成交供应商填报税率为准)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重庆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汽车充电站高低******消防设施、以及全场的土建配套等相关工作。具体型号与规格、数量及基准价等如下:
重庆永川国唐物流重卡充电站工程量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基准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 (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一、物资采购 |
||||||||
1、变压器 |
||||||||
1 |
欧式箱变 |
2000KVA-SCB13 |
套 |
1 |
450,000 |
450,000 |
13% |
508,500 |
2、高压电缆 |
||||||||
1 |
高压电缆 |
ZB-YJV22-8.7/15kV 3*120mm2 |
米 |
130 |
390 |
50,700 |
13% |
57,291 |
3、充电桩 |
||||||||
1 |
40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 |
400kW,双枪,输出电压范围:DC200-1000V |
套 |
5 |
66,380 |
331,900 |
13% |
375,047 |
4、低压电缆 |
||||||||
1 |
低压电缆 |
ZC-YJLV-0.6/1KV 4*300+1*150mm2 |
米 |
260 |
160 |
41,600 |
13% |
47,008 |
5、其他设备 |
||||||||
1 |
新建监控照明系统 |
室外19寸标准机柜、监控系统主机及保障15天视频存储、4套照明监控杆、7套监控摄像头、8套照明灯具、电源及控制电缆(详见设计图纸) |
套 |
1 |
22,000 |
22,000 |
13% |
24,860 |
2 |
新建道闸系统 |
新建道闸场地道闸系统 |
套 |
1 |
15,800 |
15,800 |
13% |
17,854 |
3 |
安全标示、标识牌 |
箱变警示标志、5套充电桩二维码、大型立柱广告灯箱、充电站信息公示及停车场引导标识 |
套 |
1 |
9,000 |
9,000 |
13% |
10,170 |
******消防设施 |
||||||||
1 |
消防设施 |
灭火器箱******消防站1座 |
项 |
1 |
2,400 |
2,400 |
13% |
2,712 |
物资合计 |
923,400 |
|
1,043,442 |
|||||
二、施工采购 |
||||||||
1、全站施工 |
||||||||
1 |
充电站施工 |
包含但不限于充电站的场地配套、高低压配电及充电桩配套的全部施工内容。 |
套 |
1 |
347305(其中不含税生产费6809.90元) |
347,305 |
9% |
378,562.45 |
2 |
场地平整 |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充电站的场地土质换填、基础处理及弃方转运等。(详见设计图纸) |
平米 |
1260 |
156.17(其中不含税生产费3.06元) |
196,774.2 |
9% |
214,489.8 |
施工合计(含安全生产费) |
544,079.2 |
9% |
593,052.25 |
|||||
其中施工部分安全生产费 |
10,665.5 |
9% |
11,625.40 |
|||||
总计 |
1,467,479.2 |
|
1,636,494.25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工期:乙方应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建设交付,如遇突发情况需延期交付,完工期限以通知甲方通知为准。
2.3工程地点:重庆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2.4保修期:施工部分保修期为甲方验收合格后[24]个月;充电桩、变压器硬件等设备保修期为[6]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
2.6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设备及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3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注:1)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2)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4企业许可: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注: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3.5三类安管人员: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提供上述人员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
3.6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2年6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汽车充电桩施工/安装或高低压施工等)业绩,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上述业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7其他承诺 :供应商须承诺:
①购买产品责任险承诺:承诺成交后,针对响应产品(40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购买产品责任险,保险总额至少每年1000万元,且在甲方下达正式订单前向甲方提供保单原件。
②任何需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高处作业等)的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③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他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8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主要响应产品(40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接受代理商参加,但必须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对应产品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2)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需提供主要响应产品(40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响应产品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若同时响应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个及以上代理商响应的均做否决处理。
注: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所代理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供应商的代理授权函,代理授权函中应包含制造商联系电话。
3.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重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重庆市级】本项目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重庆市级】【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10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2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3.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9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采购文件款的支付,并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否则无法领取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及5.4条款。
(3)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采购文件费用支付要求: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购买费用通过“线下支付”方式汇款至本项目以下唯一指定账号后(汇款时务必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公司全称),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及公告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公告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以便标书费发票的开具及保证金的退还)。
户 ******有限公司
******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069
注意:本账号为采购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潜在供应商高度重视;采购文件获取费用汇错至其他账号一律不予认可,且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采购文件。
5.5采购文件款发票事宜:采购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公告附件”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短信,请注意查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应答,潜在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潜在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样品的递交
9.1样品:/。
9.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
9.3样品递交地点:/。
9.4检测相关费用: /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及异议渠道
11.1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6号5-4#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余经理
电 话:******3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监督邮箱:****** (不受理业务咨询)
网 址:******
******银行: /
账 号: /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
邮 编:401120
联 系 人:张雅淇、张玥
电 话:******(张雅淇)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cqdx/
******银行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069
11.2异议渠道
异议接收邮箱:******,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张雅淇
202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