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委托,对其所需的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28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二次)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28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CG-******02;
2.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28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二次);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25万元(共三年);
7.最高报价:100元/床/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8.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9.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保费成交单价在36个月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机构数和报价床位数每12个月按增减情况调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或“信用中国(******/”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磋商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磋商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委员会批准的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6.拒绝以下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08月07日14:00
2.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3.在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发布的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需先在南通市区平台进行注册,然后返回南通开发区平台进行登录,诚信库信息提交后自动通过,无需审核。
4.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
5.网上报名路径:限额平台进行注册,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6.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磋商活动。
7.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 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磋商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
联系方式:姜先生 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588号绿洲国际商务大厦C幢1920-1921室
联系方式:施女士 ******
南通开发区限额平台使用必读-投标人.doc 公平竞争审查.pdf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2028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项目(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