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副中心会客厅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907-XM001
项目名称:2025副中心会客厅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3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9.3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副中心城市形象全媒体推广项目 |
69.858 |
1批 |
为更好地展示通州区的发展成果,市级主流媒体发挥全媒体传播优势,联合提供网站、APP、微博等全媒体传播方式和推送形式,通过视频、海报、H5及活动等多种方式,以更丰富的全媒体传播形式,讲好“副中心故事”,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近悦远来、心向往之的城市形象广泛传播。 |
02 |
京津冀协同主题宣传项目 |
49.86 |
1批 |
为展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借助权威媒体平台,在北京市属党报进行全媒体宣传,媒体影响力大,人群覆盖涉及北京市委、区县政府、委办局、国企、事业单位等。 |
03 |
跨区域、跨层级、跨平台聚合传播项目 |
39.895 |
1批 |
与中央、市级媒体联动,释放跨区域、跨层级、跨平台传播聚合力,以更丰富的全媒体传播形式,着力讲好“副中心故事”。通过“一次采集、多元分发”的渠道网络,触达多个圈层,通过其覆盖全国的传播渠道和深入各领域的触达能力,将副中心的发展规划、政策创新和建设成果获得立体化、多维度的传播展示。 |
04 |
短评副中心传播品牌打造项目 |
40 |
1批 |
打造融媒体创新传播品牌,增加新闻锐评观点,从专家、媒体人、大V等视角解读最新时政和社会热点,以扩大影响力、增强传播力为聚焦点,涵盖副中心产业政策、文旅发展等话题,进一步擦亮城市名片。 |
05 |
媒体融合功能提升项目 |
49.884 |
1批 |
强化“新闻+”功能,增加品牌栏目影响力,开展线下主题活动,形成线上+线下的良好互动局面。同时,外延媒体服务功能,逐步构建和完善宣传大格局,营造充满魅力的副中心“朋友圈”。 |
06 |
“瓣瓣同心”媒体集群协同项目 |
49.85 |
1批 |
京津冀市区媒体协同作业、多维度整合,共同制作融媒体专题栏目《瓣瓣同心》,策划主题推广融媒体活动,在多种形式的报道中生动展现京津冀协同之变、融合之美。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17至2025-07-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8 09:30(北京时间)
******中学西侧150米)。
五、开启
时间:2025-07-28 09:30(北京时间)
******中学西侧15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1.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7《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
1.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9《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163号)
******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4〕1583号)
2.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5.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融媒体中心(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256号
联系方式:李大龙,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94室
联系方式: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李加斌、曹毅满
电 话: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