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工业互联网重点行业解决方案推广及产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巡检等平台、系统及设备采购(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样表
(公示期:2025年 6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5G+工业互联网重点行业解决方案推广及产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巡检等平台、系统及设备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万元)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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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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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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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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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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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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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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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00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建设。 |
达到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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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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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00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建设。 |
达到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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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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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00 |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建设。 |
达到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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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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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需按法律法规要求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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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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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3-******)、******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菲童,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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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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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