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一、 关于弥勒市2025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五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的“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签字及盖章”,依据《GB_50501—2007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该项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条款,现予以更正,取消造价工程师签章。
二、弥勒市2025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五标段)单位有误的更正。
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100m3水池一座,“C25钢筋砼池壁(P6)(厚250m)、C25钢筋砼柱子(P6)(厚300m)”更正为“C25钢筋砼池壁(P6)(厚250mm)、C25钢筋砼柱子(P6)(厚300mm)”。
请各投标单位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