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5-04-6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息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2025年度息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息财公开-2025-04-6-1 |
2025年度息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天府小区3号楼18层1802号 |
2,42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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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度息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合格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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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严辉(组长)、彭玉峰(业主评委)、王新兵、栗蓓、田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
收费金额:34,064.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各投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息县分局
地址:信阳市息县息州大道东段五一水库西100米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 C 区 39#楼 14 层 1404 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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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