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一中藕塘南向档墙加固及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4-10
******有限公司 受 ******建设局 的委托,对县一中藕塘南向档墙加固及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县一中藕塘南向档墙加固及修复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5】0012
3、采购代理编号:SLYCG-250401
4、采购项目预算:******.28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毕。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高于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担保:成交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 (元) |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1 | 县一中藕塘南向档墙加固及修复工程 | 1.质量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进行保修。 2.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工程。 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 4.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1项 | ******.28元 |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工程预付款,全部工程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并经审计交齐所有资料后付至总金额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双方对质量无争议后无息付清。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料,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 1 人、安全员1 人,质量员 1 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 不******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
1、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免交非免责。
3、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免缴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请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1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8090/zlxz/4018.jhtml。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为全电子化程评标,系统将会对各投标供应商上传磋商文件所用电脑机器码进行检测分析,在资格审查环节,如出现系统显示多家投标供应商上传机器码一致的,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 系 人:胡桔香
电 话:0731-******
地 址: 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二路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紫欣 王锐
电 话:0731-******
地 址:湘潭市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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