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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黄公路东面和金海湾大街北面2块土地招租项目

钦黄公路东面和金海湾大街北面2块土地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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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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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报名网址:******/

项目名称

钦黄公路东面金海湾大街北面2块土地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5-655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挂牌起始日期

 20257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85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钦黄公路东面金海湾大街北面2块地,位于钦黄公路东面100亩,租赁底价为2050元/亩·年,用于商业经营;位于金海湾大街北面地块127亩,租赁底价为950元/亩·年,用于农业用途。租期5年,免租期3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现状:钦黄公路东面、金海湾大街北面2块土地为储备用地范围,地块范围无征拆问题,但需要平整,目前尚未有开发建设计划。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红线内场地未平整,部分种有农作物,部分荒地。

******有限公司管理。

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土地性质

面积(亩)

租期

租金(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钦州市钦黄公路东面土地

储备用地

100

5年,免租期3个月

205,000.00

20,000.00

2

金海湾大街北面土地

储备用地

127

5年,免租期3个月

120,650.00

20,000.00

合计

325,650.00

40,000.00

备注及其他说明:

1.出租用途:钦州市钦黄公路东面土地100亩用于商业经营,金海湾大街北面土地******居民需求开展商业经营和农业用途。

2.递增标准: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3.加价规定:竞租者现场竞价每次按100元/次整数倍进行加价,价高者竞得。

4.租期:两块土地租期均为5年,免租期叁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应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一、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588号滨海江语湖15号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管诗谈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1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钦州******委员会

******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钦滨阅〔2025〕12

批准日期

2025年7月11日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价格说明

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交纳履约保证金南面地块8万元,北面地块保证金5万元,待租赁期结束后无息返还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退出承租的,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先付后用。第二年起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从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租赁期限

5年,含免租期3个月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一次性交纳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移交、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租赁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有完善的租赁许可手续。

3.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风险。在租赁期间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人身和财产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南面地块8万,北面地块保证金5万元,待租赁期结束后无息返还承租方如承租方中途退出承租的,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遇不可抗拒力或因城建计划需要使用收回本地块导致合作不能继续进行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为准,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同意归还地块,因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相互追究责任。

6.承租方须提前将经营方案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审定符合要求并同意后才能实施,实施后如遇政策等客观因素无法办理经营许可相关手续的,承租方可以转变经营业态并按程序重新报批,仍无法开展的,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友好协商解决。  

7.地块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遇不可抗力或因城建规划需要使用或政府原因需收回本地块导致承租方不能继续租赁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为限,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同意退租,因此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不相互追究责任。

8.承租方不得将地块整体二次转包,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有完善的经营许可手续。

9.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电话:0771-******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交纳截止时间

 202585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银行

******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处置

方法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1.租赁合同范本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标的状况确认书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34******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交易机构传真

******

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集团对标的的任何承******集团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集团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集团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集团官网(******)及第四产权(******)。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集团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集团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集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集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集团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团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集团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集团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集团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集团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集团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集团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集团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集团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集团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集团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集团。

 

 

附件: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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