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秀水水库工程左右干渠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XZ-2022-SY-XMZB-0587)
(政府采购编号:绥财采计[2022]9016)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绥宁县秀水水库工程左右干渠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湘发改农[2017]69号,绥发改招[2022]19号核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 绥宁县秀水水库工程左右干渠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投资,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绥宁县秀水水库工程左右干渠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绥宁县武阳镇、唐家坊镇、李西镇。
2.3 建设规模:左干渠从总干渠尾傍山经曾家湾、杨梅树、下湾、麻塘湾、大团、梅溪、下寨、湖塘、曹家冲至白沙村老屋场止,全线长22.07公里,渠首设计流量2.11m3/s,渠尾设计流量0.4m3/s,控制灌溉面积24540亩;右干渠从总干渠尾分水后经道口倒虹吸至万福桥、林家头、南旺冲、坡角头、崩桐、陈家寨、徐家至团山止,全长12.36公里,渠首设计流量1.17m3/s,渠尾设计流量0.24m3/s,控制灌溉面积13841亩,以及左右干渠施工图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本项目初设灌溉面积4.5825万亩,总投资8032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灌区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概算范围内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编制并完成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设计: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等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完成施工图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采购:所有工程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施工: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本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图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优化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其他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5年(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1个灌溉面积大于4万亩的灌区工程设计业绩和1个灌溉面积大于4万亩的灌区工程施工业绩,或完成过1个灌溉面积大于4万亩的灌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要求提供可行性研究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的还应提供相应批复文件的扫描件)。完成时间以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 ,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湘人社发【2019】53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现金转账形式递交:
①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异地)或转帐(同城)形式递交;
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③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0739-899668),通过CA 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④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
⑥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5.2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递交: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2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上公开进行开标,投标人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左侧交易主体进行开标签到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7、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水利局、******服务中心,电话******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绥宁县武阳镇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
(2)******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绥宁县地址:绥宁县长铺镇商贸街五巷靠河边二楼;
项目负责人:刘秋桃 项目组人员:游恒林、王文青;
联 系 人 :周女士 ;
电 话:0739-****** ******;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