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蚌埠市怀远县新淝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范围及规模:蚌埠市怀远县新淝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报批服务项目,位于怀远县境内,主要内容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等。
3、合同履行期限:用地报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蚌埠市怀远县新淝河防洪治理工程用地报批,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的用地使用批复意见:用地验收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采购人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协助采购人搜集办理其他必要申报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勘测定界及占补平衡等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5.00万元
6、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6日
7、开标日期:2025年06月27日15时00分
8******委员会成员:/
9、采购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怀远县禹都大道与榴花路交叉口西南角怀远金融中心17层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0、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荣盛时代广场1号公寓楼802室
项目负责人:宋工
联系电话:******
11、公告期限: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6月30日
12、成交人: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4.38万元
综合得分:94.0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街道荣盛时代广场1号公寓楼802室,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4@qq.com邮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