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闭库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49-2007)文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委******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有限公司对污染物达标情况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闭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现对《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闭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3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1******99
******有限责任公司
接待厂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东郊哈那乌拉嘎查
附件:
《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闭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自主验收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公示-大唐锡林浩特发电公司露天矿坑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闭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5.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