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厦铺镇黄荆口水库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 通山县厦铺镇黄荆口水库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SZX-202506FJ-******1
本招标项目 通山县厦铺镇黄荆口水库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山县厦铺镇黄荆口水库集中安置点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通发改审批[2025]1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省级黄荆口水库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山县厦铺镇腰子山 。
建设规模: 集中安置点总用地面积84.1亩,安置搬迁群众149户,其中安置户115户468人,财产户34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点降基至高程93.5米,场地平整,新建给水系统、污水系统、排水沟、电气设施、喷锚支护、道路、广场、挡土墙、截洪沟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垃圾转运站、活动中心、绿化、垃圾桶、公厕等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
合同估算价: ****** 元 。
2.3 其他: 本次招标金额为6209.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898.27万元,测量费19万元,施工图设计费99.09万元,预备费193.5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7月01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7月07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4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山县厦铺镇厦铺街001号 |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747号财富广场10楼 |
邮 编: 4376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方先锋 | 联 系 人: 王龙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5 年 6 月 30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