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南县大通湖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县大通湖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县大通湖流域范围所辖的明山头镇、乌嘴乡、青树嘴镇的(6个行政村)
投资总额:9141.65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
(1)生态绿渠建设工程
在明山头镇三立村、乌嘴乡三新垸村、青树嘴镇白鹤堂村、福美村、新滨村、吉祥村共计6个村,建设植物护岸175459m2,生态护岸76550m2
(2)生态湿地建设工程
在明山头镇三立村、乌嘴乡三新垸村、青树嘴镇福美村、新滨村共计4个村,建设生态湿地375847 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南县经济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综合楼第八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电话:******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通程大酒店12楼1113室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