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福田混合动力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
2.项目编号:NXJHXZC-2025-01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4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2025年度福田混合动力公交车更换动力电池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在5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承运至公交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1、(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按10%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3 至 2024-04-11(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请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4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人须使用CA锁登录“http://222.75.3.12:9005/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5.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敏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红北街 620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亮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花园街北湖花园 B 区社区服务楼二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