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宜宾市兴文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2.5 招标范围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包含项目建成后,三年的整体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更正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二、删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 “项目整体三年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已包含在发包价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中标人在运行管理维护过程中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达标。”的表述。
三、删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与“运行管理维护”相关内容。
四、招标文件现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最新上传招标文件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