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吕王镇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市政工程(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可以组成联合体,并签联合体协议书参与投标,且成员不超过2个;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对您工作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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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