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询 价 函
(名称:粉煤灰、减水剂)
编号:CRCC-DQJ-PXZQ(02)-CL-******
现有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粉煤灰、减水剂)进行询价,请于 2025年 05 月12日11:30 前将报价表、资质文件、类似业绩等资料(PDF和word版)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报价,未在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报价或者逾期报价视为报价无效。
同时为保证本次询价严肃性,买方收取标书费500元(壹佰元整),该费用不予退还不开具发票,未缴纳标书费的单位不纳入本次询价范围。标书费缴纳截至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11:00,必须以投标人公户电汇方式购买,汇入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备注,例:******有限公司,XX招标编号,XX包件,标书费)。
需求一览表(包件一:FMH -001)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使用部位 | 收货单位 | 备注 |
1 | 粉煤灰 | 二级 | 吨 | 5581 | 盘兴铁路二分部施工现场 | 盘兴铁路项目二标二工区 | |
需求一览表(包件一:JSJ -002)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 量 | 使用部位 | 收货单位 | 备注 |
1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87 | 盘兴铁路二分部施工现场 | 盘兴铁路项目二标二工区 | |
验收方式及送货要求
过磅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结算时以买卖双方中最低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付款方式
买方在收到10.1所列单证后3个月内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25%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验合格6个月后付款。
一、投标供应商要求
粉煤灰:限定生产厂家,粤黔电厂。
优先选择低税率单位,按照含税最低价为中选供应商。
二、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 罗西森 ******
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李万伟******
******幼儿园大桥局二工区
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