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5QT008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公管局造价监督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征集公告约定“入围10家造价咨询单位”,变更为:“入围8家造价咨询单位”******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单位。淘汰比例不低于20******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高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单位。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3、原征集文件第四章评审标准“奖项:2022年1月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优秀造价咨询类企业奖项的,满分4分。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变更为:“奖项:2022年1月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造价咨询类企业奖项的,满分4分。注:须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其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原征集文件中约定“单个项目服务费用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时,入围单位同意以不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征集人将按照确定第二阶段入围单位的方式予以委托服务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时,所有入围单位均不同意以不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征集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采购。”,均变更为:“单个项目服务费用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时,入围单位同意以不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收取服务费用,征集人将按照确定第二阶段入围单位的方式予以委托服务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时,所有入围单位均不同意以不高于政府采购服务限额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征集人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另行采购。”现将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中有关的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统一变更为“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有关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3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更正日期:2025年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方式:0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凯凯
电 话:0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