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100G25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建设局,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盛世嘉园小区改造项目主体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改造楼体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道街32号;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盛世嘉园,四至为:东至尚志大街西至中央大街南至西十一道街北至西十道街。
2.3建设规模:
楼体改造:屋面防水、保温改造、外墙保温拆除、外墙保温新建、外墙保温新建(B级材料)(含装饰不含粉刷)、外墙抹灰修补、外墙粉刷;楼道窗更换、单元电子门更换、楼梯踏步及平台修补、楼梯墙及天棚粉刷、楼梯墙及天棚抹灰修补、楼梯扶手维修;外墙雨水管(DN100不锈钢管)更换、散水及台阶修补、空调架拆除及恢复、室外栏杆维修、商服牌匾拆除及恢复、楼体外挂线整理、出屋面楼梯间门。
楼内电气改造:单元门禁系统、单元声控灯、屋面防雷装置、理线及竖向电缆金属槽盒。
给排水管线改造:给水立管改造、排水立管改造、给水干管改造、排水干管改造、地沟维修。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设施改造、适老无障碍改造、安防设施改造、便民服务设施改造。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基础设施改造:更换DN300污水管线,DN300雨水管线,DN100供水管线,DN100供热管线(管沟长度),翻新化粪池,检查井井口加固,小区道路维修-重建,小区道路维修-边石。
小区环境设施改造:更换庭院灯,增设配电箱,维修花池矮墙铁艺景观,增设健身器材、乒乓球台,增设垃圾分类转运设施。
适老无障碍改造:改造公用交通节点无障碍化,增设休息座椅。
******消防设施,增设小区进出口大门、铁艺围栏,增设门卫值班室、设备机房,增设小区入口门禁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防监控摄像头。
便民服务设施改造:施划小区内地面停车泊位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共525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相关备案手续、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 年 06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5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10.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10.5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资质异常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公布信息为准)
10.7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8招投标活动******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10.9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10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0451-******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 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1-******转3013
邮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