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A包 | ****** | ****** |
2 | E******80D******002 | ******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B包 | ****** | ****** |
B包:执法执勤车辆(新能源)混合动力SUV11台。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标包划分:2个标包。
注: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包进行投标。
2、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 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度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濮阳市台前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2、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