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6-500120-04-05-2012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东侧,东林大道西侧,杨柳坝路南侧,景山路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09995.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0******服务中心),1栋地下车库,住宅户数858户。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36830.7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362.07万元
2.4 招标范围:
(1)重庆市璧山区华龙及双龙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一期) 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对该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项目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负责填写、完善三方日志;收集整理施工及设计变更、审核、校准、报批等资料;配合结算送审;配合工程清单缺项的认质核价;施工图限额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日常会议的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6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50号1栋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7栋1层1-3号 |
联系人: | 薛老师 | 联系人: | 曾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