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5-014
项目名称: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26,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地力培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26,200.00 | 1,12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汉中市略阳县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培肥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为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提供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营业执照、所投产品须取得农业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提供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③、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④、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⑥、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至 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 08:3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领取; 2.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16-******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