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笋溪河流域先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 8月11日至 2025年8月13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江津区笋溪河流域先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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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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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A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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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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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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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设计服务期限 |
设计服务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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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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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李士义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B******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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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邓军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给水排水) |
CS******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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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有限公司 |
******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周丹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给水排水) |
CS******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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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业绩:重庆市丰都县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业绩:东嘎污水处理厂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综合资质甲级 业绩: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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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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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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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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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重庆市江津区******服务中心 2025年8月 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