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已由《 ******农村局关于全市******改革局以 洞发改审[2021]323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
2.2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的凤凰村、长江村、长青村、青元村;又兰镇栗山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为2555.11万元;维修山塘16口,改建灌水渠25.64km,改建排水渠13.02km,新(维)修机耕路16.71km,维修电灌站6座。
2.4招标范围和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对洞口县高沙镇的凤凰村、长江村、长青村、青元村;又兰镇栗山村等五个行政村的维修山塘、改建灌水渠、改建排水渠、新(维)修机耕路、维修电站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总规模为 10725.69万元,共划分成36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任一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本公告为第19至第27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标段划分表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标段
花园镇 西中社区
所有建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15.89
2标段
花园镇 西中社区
281.08
3标段
花园镇 西中社区、桂花村
311.74
4标段
花园镇 西中社区、桂花村
313.18
5标段
花园镇 鸬鹚村
329.68
6标段
花园镇 鸬鹚村燕岭村
326.36
7标段
花园镇 燕岭村
315.74
8标段
花园镇 乐群村
278.45
9标段
花园镇 乐群村、西中社区
263.21
10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
315.07
11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
313.02
12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
295.57
13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杨柳村、梅田村
309.19
14标段
毓兰镇杨柳村
278.69
15标段
毓兰镇杨柳村、梅田村
305.92
16标段
毓兰镇梅田村
298.64
17标段
毓兰镇梅田村
294.89
18标段
毓兰镇瓜铺村、凤溪村
323.33
19标段
毓兰镇栗山村
293.74
20标段
高沙镇凤凰村
258.39
21标段
高沙镇凤凰村
236.69
22标段
高沙镇长江村
288.07
23标段
高沙镇长江村
300.12
24标段
高沙镇长青村
295.03
25标段
高沙镇 长青村、青元村
294.83
26标段
高沙镇青元村
286.33
27标段
高沙镇青元村
301.91
28标段
高沙镇 石门村、五丰村
302.12
29标段
高沙镇 石门村、五丰村
315.54
30标段
高沙镇 荷星村
290.74
31标段
高沙镇 荷星村
283.72
32标段
高沙镇五丰村
304.35
33标段
高沙镇 文丰村、双风村
291.64
34标段
高沙镇峙山村
332.28
35标段
高沙镇峙山村
278.03
36标段
高沙镇双风村
302.51
注:1、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招标文件只对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 )第19至第27标段进行招标。
2.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施工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可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任务;
3.1.3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⑶同一投标人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
******农村局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的;
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与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担保:
******银行保函形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银行保函方式递交;
******银行转账方式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银行出具。
******银行保函(正本)原件于开标时单独提交至招标人。
******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的在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08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的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递交并出席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7.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一:******农村局 ,电话 :******
监督部门二:******改革局 ,电话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农村局
地 址:洞口县双洲路8号
联 系 人:肖洪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雪峰西路33号三楼
联 系 人: 刘敏
电 话:0739-7221568 18******8
电子邮箱: 2************
招标公告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已由《 ******农村局关于全市******改革局以 洞发改审[2021]323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第19至第27标段
2.2建设地点:洞口县高沙镇的凤凰村、长江村、长青村、青元村;又兰镇栗山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为2555.11万元;维修山塘16口,改建灌水渠25.64km,改建排水渠13.02km,新(维)修机耕路16.71km,维修电灌站6座。
2.4招标范围和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对洞口县高沙镇的凤凰村、长江村、长青村、青元村;又兰镇栗山村等五个行政村的维修山塘、改建灌水渠、改建排水渠、新(维)修机耕路、维修电站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本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总规模为 10725.69万元,共划分成36个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任一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本公告为第19至第27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标段划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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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备注 |
1标段 |
花园镇 西中社区 |
所有建安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3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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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段 |
花园镇 西中社区 |
28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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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段 |
花园镇 西中社区、桂花村 |
31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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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段 |
花园镇 西中社区、桂花村 |
31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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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 |
花园镇 鸬鹚村 |
32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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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段 |
花园镇 鸬鹚村燕岭村 |
32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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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标段 |
花园镇 燕岭村 |
31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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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标段 |
花园镇 乐群村 |
27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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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标段 |
花园镇 乐群村、西中社区 |
26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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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段 |
毓兰镇瓜铺村 |
31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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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段 |
毓兰镇瓜铺村 |
3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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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段 |
毓兰镇瓜铺村 |
29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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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标段 |
毓兰镇瓜铺村、杨柳村、梅田村 |
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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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标段 |
毓兰镇杨柳村 |
27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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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标段 |
毓兰镇杨柳村、梅田村 |
3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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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标段 |
毓兰镇梅田村 |
29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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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标段 |
毓兰镇梅田村 |
29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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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标段 |
毓兰镇瓜铺村、凤溪村 |
3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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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标段 |
毓兰镇栗山村 |
29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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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标段 |
高沙镇凤凰村 |
25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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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 |
高沙镇凤凰村 |
23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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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标段 |
高沙镇长江村 |
28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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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标段 |
高沙镇长江村 |
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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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标段 |
高沙镇长青村 |
29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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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 |
高沙镇 长青村、青元村 |
29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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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标段 |
高沙镇青元村 |
28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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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段 |
高沙镇青元村 |
3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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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标段 |
高沙镇 石门村、五丰村 |
3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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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标段 |
高沙镇 石门村、五丰村 |
3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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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标段 |
高沙镇 荷星村 |
29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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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标段 |
高沙镇 荷星村 |
28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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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标段 |
高沙镇五丰村 |
3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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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标段 |
高沙镇 文丰村、双风村 |
29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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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标段 |
高沙镇峙山村 |
3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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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标段 |
高沙镇峙山村 |
27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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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标段 |
高沙镇双风村 |
30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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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招标文件只对洞口县高沙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1年 )第19至第27标段进行招标。
2.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施工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的能力,可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所投标标段工程施工任务;
3.1.3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1.4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⑶同一投标人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
******农村局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名单的;
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与备案的纸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担保:
******银行保函形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银行保函方式递交;
******银行转账方式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银行出具。
******银行保函(正本)原件于开标时单独提交至招标人。
******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的在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09时3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08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的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递交并出席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7.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为:监督部门一:******农村局 ,电话 :******
监督部门二:******改革局 ,电话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农村局
地 址:洞口县双洲路8号
联 系 人:肖洪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雪峰西路33号三楼
联 系 人: 刘敏
电 话:0739-7221568 18******8
电子邮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