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小麦秸秆采购项目
第一号补遗书
各供应商:
为了本项目更能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目的,现采购文件变更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月 24 日 09时00分 。
现变更为: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月 27 日 09时00分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6月 27 日 08时30分 至 09时00分。
二、原采购文件中:
(二) 价格评审:
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标价法。
2、评定内容及标准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现变更为:
(二)价格评审:
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标价法。
2、评定内容及标准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在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由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并当场宣读报价。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由所有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二轮报价填写并提交(二轮报价只能等于或小于投标函的报价)。然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宣读二轮报价。在所有供应商无异议的情况下作为最终报价。然后进入评审环节,经过评审小组的评审,如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其报价无效。对通过初步评审(包括资格、形式、响应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视为有效文件,有效文件中二轮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第二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时间:2025年6月27日
项目名称 | ******集团小麦秸秆采购项目 |
单价(元/吨) | 大写: |
单价(元/吨) | 小写: |
说明:此轮报价必须等于或低于首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注: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