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转站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6#中转站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已由 ******改革局、******财政局以善发改设计〔2025〕74号、善财采确临[2025]12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县财政,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6#中转站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6554.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187.03万元,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一座转运规模为200t/d的垃圾转运站和一条配套进场道路(城市支路),主站房总建筑面积2918.95平方米、建筑高度11.25米、最大跨度22.5米,道路长189.36米、宽24米,建设地点:嘉善县大云镇江家村。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16#中转站及配套进场道路工程,完成本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工程设计包括:根据项目要求在已完成审核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基础上,完成施工图限额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以及竣******消防、电气、机电、弱电、智能化、亮化、绿化、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等初步设计文本涉及的所有专业,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的设计工作。
2.2.2工程采购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
2.2.3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消防、电气、机电、弱电、智能化、亮化、绿化、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保修所需内容。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前后期(除监理、第三方全过程造价控制外)的所有审批手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等工作;此外,工程总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应建立总承包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完成进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内容的内部工作协调、监督、控制和管理等,积极推动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4439.4899万元。
2.3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2.4其他: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3施工要求的安全标准:确保获得嘉善县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⑤+⑥或具有②+③+⑤+⑥或②+④+⑤+⑥: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④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5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市政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处理量150t/d及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的网页打印件,三者缺一不可。
②业绩时间(指竣工验收日期)、处理规模认定顺序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合同。
③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④如业绩为联合体的,还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业绩予以认可。
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包括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环境(环卫)类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环境(环卫)专业相关学历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二者不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环卫)类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无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环境(环卫)专业相关学历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1)如承担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2家的,各施工单位分别拟派一名与承担施工工作相应专业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如承担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的单位为1家的,施工单位可拟派建筑专业、市政专业的建造师各一名,也可拟派同时具有建筑专业、市政专业的建造师一名。
(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证书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承担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位各拟派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ZLJSTPBidder/memberLogin) ;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善)(******/ZLJS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09: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31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创业路388******服务中心三楼交易6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地 址:嘉善县子胥路白水塘西路交叉口东北80米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0573-****** 邮 箱: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嘉善县人民大道1018号时代广场1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73-****** 邮 箱:****** |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