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宣传用品制作与安装,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1.招标标的:宣传用品
2.招标项目:公司常用CIS标识标牌、广告牌、各类安全警示牌、宣传栏、横幅、亚克力标识、户外高清写真喷绘、铁皮烤漆字、奖牌绶带以及袋装水泥销售网点门头牌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其中袋装水泥销售网点门头牌安装区域宿州、徐州、淮北、河南永城和商丘等。
3.业务量:2025年业务量预计25万元,具体业务量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4.合同期限: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
二、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
2.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输费用。
6.投标单位作业人员需持有登高作业证、电工证和焊工证。
四、报名、投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1日-8月15日,持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投标单位作业人员登高作业证、电工证和焊工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邮寄的方式进******有限责任公司,收件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2.标书发售时间地点:2025年8月19日-8月25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8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25年8月28日-9月3日上午10时00分,宿州海螺财务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领招标文件,领取前应以投标单位******银行转账方式向宿州海螺缴纳标书费壹佰元整(¥100.00),标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以投标单位******银行转账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
3.未按规定缴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以书面方式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以任何方式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单位中标后,自动放弃或拒绝合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22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银行宿州夹沟分理处
账号:12-************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57-******
七、2025年宣传用品制作安装项目表
见附件附件.doc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