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黄冈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2025C012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5-00738号
3、项目名称:黄冈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编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40(万元)
6、最高限价:140(万元)
7、采购需求:黄冈市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编。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原则上2025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市三普办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成果汇总与编制机构须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单位。具备从事土壤分类、土壤制图等相关专业的科研、工作经验。以往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数据安全管理的能力与条件。(提供承诺函)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单位)须符合下列4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①具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②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地理科学类(0705)、地质学类(0709)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③具有省级以上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④具有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且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联合体成员单位(协同参与单位)须符合下列3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①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含表层或剖面)技术领队并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②承担过土壤调查、耕地质量评价等项目;③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项目负责人资格:①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②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职称或博士毕业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本行业8年以上,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学科背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即可);
(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6。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3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2025年05月0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2.信息发布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农村局
******街道黄州大道1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39号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争艳
电 话:0713-******
","proBiddingProjectNumber":"HG2025C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