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洛阳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04 | |||||||||||
******医院)洛阳院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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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医院)洛阳院区(东花坛院区、康复院区、制剂中心)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使之达到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5.2服务地点:洛阳市启明南路18号,洛阳市启明南路233号,白马寺镇东站街62号。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合同期限最长3年。 5.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件); 3.1.2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其他要求: 3.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明细包含危险废物类别代码:772-006-49和900-047-49、900-041-49、900-039-49、900-023-29,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2.2供应商自行运输的,应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进行运输的,应提供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印件,并且被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货物运输),提供复印件; 3.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4(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磋商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后报价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1.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标书,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医院)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82号 | |||||||||||
联系人:张老师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 |||||||||||
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艳艳 范昂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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