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山数据投〔2025〕45号 关于山河路(锡沪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段沿线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人行道改造、海绵城市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324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29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工程、海绵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220万元的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四方加盖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交易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
自2023/5/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5/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5:00时至2025年5月14日15: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是指:******/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本交易项目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山数据投〔2025〕45号 关于山河路(锡沪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山河路(锡沪路-先锋东路)段沿线
2.1.2 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包括绿化种植、人行道改造、海绵城市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324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8月29日
2.1.5 其他:/
2.2 交易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绿化工程、景观工程、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工程、海绵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中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交易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220万元的景观提升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四方加盖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交易公告发布首日计算;类似工程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
自2023/5/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5/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交易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交易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交易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5:00时至2025年5月14日15:00时
4.2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电子交易投标交易平台”是指:******/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中国锡山网、锡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发包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区安镇镇东兴路198号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2号楼312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席英杰 | 联系 人: | 王振宇张亦雯 |
电话: | 0510-******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