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水产水产养殖主要品种疾病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高水平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生动物疫(疾)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农〔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我县鳗鲡养殖企业进行省级水产养殖病害监测点遴选调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顺昌县省级水产养殖病害监测点遴选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病害预测报。针对我县现有养殖主要品种,认真开展水产养殖动植物病情测报,全面掌握疾病分布与流行趋势,科学研判防控形势。
1.病害监测品种:鳗鲡
2.测报点的设置
(1)设定测报点数量。根据省、市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全县共设2个测报点。
(2)测报点选址。按照《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测报规范》(SC/T7020---2016)规定,优先选择养殖规模大,积极性高,责任心强、合法合规的鳗鲡养殖企业。
(3)测报点备案。设立的******农村局作情况说明。
3.病害测报制度。全年监测月度为9个月度,即1--3月为一个监测月度,4--10月每个月为一个监测月度,11--12月为一个监测月度。
4.监测信息报送
(1)养殖病害报送。测报员应及时在病害测报系统如实填写测报点鳗鲡的病害情况,每月底前将测报点鳗鲡的病害按县水产养殖动植物疾病监测月报上报县水技站,县水技站认真审核报表中的各项监测数据,严格把关并汇总分析,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病情,于下月度3日前在系统中将月度监测汇总分析结果上报市水技站,市水技站审核汇总后通过系统上报福建省水产推广技术总站。
(2)重大疑似疫病报送。若发生水产养殖动植物疑似新疫病或重大疾病时,测报员应及时通过测报系统的“预警快报”模块上报信息,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切实减少病害造成的损失,对于难以确认的疾病,可通过“鱼病远程网”或同名微信小程序的“专家诊室”、“自动诊断”等功能,进行咨询或诊断。
二、工作经费补助
******农村局的有关文件执行,补助标准参照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福建省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工作的通知》(闽水技〔2018〕27号)文。
三、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6-2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