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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EPC)+运营(O)”采购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EPC)+运营(O)”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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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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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境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应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5月3 0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实施电子交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HZEYK******

2.采购项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EPC)+运营(O)”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

费用名称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EPC)+运营(O)”采购

 

 

 

 

 

(1)新建 1 座综合性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为 2.2万 m3/d;

(2)新建一套污水专管系统,内含 DN100-DN400污水专管约 37公里及配套污水管网附属设施。

 

 

 

 

工程设计费

万元

295.67

工程费用下浮率

/

≥7%

联合试运转费

万元

331.96

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固定成本费用

万元/ 年

2047.75

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可变成本单价

元/m3

4.98

4.1工程设计费(此项为固定费用,投标时不作竞争):一次性包干

4.2工程费用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为7%(含)-12.9%(含)

4.3联合试运转费:指在商业试运行期内试运营本项目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外购动力费,药剂费等外购原材料费,污泥运输与处置费、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相关检测化验费用,其他与生产试运营相关的一切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有效报价区间为165.98万元(含)-331.96万元(含),一次性包干,按中标价结算

4.4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固定成本费用,指固定成本费用(单位:万元/年),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与污水处理量无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本项目产生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职工教育、工会、劳动保护、网络费、邮电费、办公用品、文印资料费、软件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绿化养护费、物业费用、车辆使用费、招待费用、安全生产费、宣传广告、保险、食堂费用等),项目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费(日常维护及大中小修),相关检测化验费用(管网巡检费用、检测费、监测费、化验费、计量设备检定费、污泥鉴定费等),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税金及合理利润有效报价区间为1803.97万元/年(含)-2047.75万元/年(含),一次性包干,按中标价结算,除《委托运营合同》另有约定外

4.5污水处理服务费运营可变成本单价,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与污水处理量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等外购动力费,药剂费等外购原材料费,污泥运输与处置费、税金及合理利润等)折合每吨污水处理费用的单价,有效报价区间为4.58元/m3(含)-4.98元/m3(含),一次性包干,按中标价结算,除《委托运营合同》另有约定外

4.6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完成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及设备购置和安装、施工的组织协调、配合做好项目报批报建手续的办理、工程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保修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总承包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总承包管理费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外计取。

4.7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临时变压器、配电房及配电柜),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4.8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工期延期或费用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

******居)民、周边单位等的关系协调处理等),承包人须自行解决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邻里纠纷,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10若本项目无临时搭设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相关费用,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4.1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并将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12关于品牌的相关要求:详见《主要材料品牌承诺情况表》,并保证采购所选品牌中的优质等级规格产品。

4.1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合理的成本、项目管理费、利润、费用及风险等(含一切费用、价款,除合同条款另行约定外)。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如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当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

3.投标人特定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人员资格要求:

(a)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执业)

(b)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在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执业)

(c)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执业)

4.其它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作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且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投标人,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牵头方应为联合体成员中拟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丽水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登录扫码付费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1)获取流程: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发包公告—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

(2)未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lsygcg. com/bszn/sec.html)办事指南操作,注册咨询电话:******95分机号拨5。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30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仅接受线上递交的方式。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00(北京时间)在丽水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丽水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A栋)2楼),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找到今日开标项目--进入项目等待开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lsygcg.com/bszn/sec.html)办事指南操作。

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解密投标文件(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程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http://lsygcg.com/)办事指南操作;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3.联系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金工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19号蕙沣大厦B座804室

3.采购监督部门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投标。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咨询电话:******95 分机号拨 5,可登录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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