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此次清理,拟保留规范性文件37件,其中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26件,以自贸区绥芬河片区名义印发的2件,以部门名义制发的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规范性文件7件。
来源:绥芬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撰稿:郑莹
校对:刘俊娇
一审:郑莹
二审:翟冬冬
三审:吴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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