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已由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备)字(2024)5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爱琴海城市广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
2.1.2建设地点:沧州市沧县侯庄子村;
2.1.3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25555.79m2(约38.33亩),建设“爱琴海”城市广场,总建筑面积约93692.77㎡。本项目在定位上将打破传统的百货商场的业态及运营理念将“购物、娱乐、休闲、运动、亲子、体验”等六大核心主题完美结合。配建约2000m大型主体音乐喷泉。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施工过程跟踪服务、结算审核、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的询价认价及为甲方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9日9:00至2025年08月15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在线参与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家铭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36号
联 系 人:郝工
电 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