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25
******人民政府荆王村群众安置房区块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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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磋商采购-2025-25 |
龙湖镇荆王村群众安置房区块建筑垃圾清运 |
******有限公司 |
******街道林科路6号院2号楼1单元2604室 |
******.27 |
元 |
评审总得分:8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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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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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民政府荆王村群众安置房区块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龙湖镇荆王村群众安置房区块建筑垃圾清运 |
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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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赵健、杨越胜、王汶松(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等文件的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2263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成交单价为:27.0元/m3;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升龙天玺1号院1号楼101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