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质量检测
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地址
1************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比选。
2、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
二、项目名称、比选范围、工作内容
1、项目名称:大足区茅里堡水厂(一期)工程质量检测
2、比选范围: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全过程检测服务。
3、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全过程土建及安装全部检测服务内容(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球墨铸铁管、T型橡胶密封圈、3PE钢管及管件焊接弯头、管件、铸铁阀门等相关材料的质量检测)。
4、检测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全过程检测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认证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CMA 认证合格证复印件。
3、申请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见附件)。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费用和比选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结合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本次比选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中选后无论任何原因均不作更改。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65万元。各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资料及经验合理预测服务费用,质量检测费用含完成承包范围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试验费、检测费、材料费、加载车辆租赁费及过磅费、包括民工在内的所有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税金、协调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2) 工程质量检测机具及人员多次进出场及进出场障碍处置费、测量费、多次检测及加大检测范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检测结果及报告编制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3) 因检测项目较多,若本单位检测资质不全,需分包方式完成工作而产生的额外的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和结算。
2、本项目结算方式:以中选人中选的合同检测费用进行结算;中选后无论设计变更或工期延误等中选检测费均不作调整。
3******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报价,且有可能影响履约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答疑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需要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6月23日上午10点以前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10时00分
2、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开标厅,房间见大屏显示。
八、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1、竞争性比选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2、竞争性比选文件装订成册,按封面、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其他资料编制。
3、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人授权委托人代表须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供比选人查验。
九、评标办法
1、按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推选价格最低的三家为中选候选人。
2、如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由比选人在比选申请报价为最低报价的中选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一家为中选单位。
十、比选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封装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比选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5、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6、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8******委员会进行评审;
9******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委员会
******委员会由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共3人。
十二、废标条件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未封装;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未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未按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提供齐备资料。
十三、其他
1、投标保证金:无。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渝招投协〔2016〕2号《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的通知》,以中选价为基数计算,按取费比例75%标准收取,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如果投标人被选定为中选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比选人与投标人签署委托合同的附件。
十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
******办事处一环北路西段192号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 系 人:郑开恩
电 话:******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