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公众参与要求,现对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洞电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告,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洞电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天塘镇水尾村岚下自然村,笠头村廖家自然村
建设内容:(1)拦水坝及坝址上游清淤;(2)新建引水系统(引水渠+引水隧洞,前池、压力管道);(3)电站房及尾水渠;(4)上游峰江电站尾水渠防洪闸。
原电站建设内容:(1)拦水坝;(2)引水系统(引水渠、前池、压力管道);(3)电站房及尾水渠。环保措施:生态流量下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洞电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单位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天塘镇水尾村岚下
联系人:王总
电话:******
邮箱:******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圭塘路264号
联系人:崔工
电话:******
邮箱:******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进行初步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则、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链接:******/s/1t8Xr-MImkUKlXG7v9rJFWg提取码:hger)
宜章县天塘镇笠头洞电站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