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7号)精神,叙永县天池镇清山家庭农场韦德尧和叙永县宏硕种植家庭农场刘宏2名同志符合四川省返乡创业指导员条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30—******(农民工工作股)
序号 | 姓名 | 创办经济实体名称 | 备注 |
1 | 韦德尧 | 叙永县天池镇清山家庭农场 | |
2 | 刘宏 | 叙永县宏硕种植家庭农场 |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