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物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物流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通报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6-27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日常监督中发现
个别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位问题,现进行通报。
******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安全科长兼职gps动态监控人员;
2.未建立动态监控违法处理台账;
3.未对部分驾驶员交通违法次数过多情况处理到位;
4.安全生产经费使用项目不符合标准。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以及《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
7月5日前完成整改。如超期未整改到位,将移交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处理。
******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车辆隐患排查未每月全覆盖;
2.未建立完善交通违法排查和处理台账;
3.驾驶员未每月全覆盖培训到位;
4.动态监控制度未有效落实,车辆动态监控违法信息未统计到位,相应人员未处理到位。
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已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整改。
如超期未整改到位,将移交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处理。

温馨提醒:各道路运输企业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举措,认真抓好驾驶员培训教育、
车辆隐患排查、动态监控等安全生产措施,切实维护好行业安全稳定。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