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2条2.1.7款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1.3款内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现更改为:本项目共划分18个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平乡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9标段(2次),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在平乡县 2025年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道路建设项目(1-18)标段参与过投标的单位,则不允许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资格评审时会认定为无效投标人。 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款资格评审标准增加评审因素条款: 投标标段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1、本次补遗书发出时间:2025年6月25日 2、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此次补遗书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3、请各潜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补遗书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此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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