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局批量再次签注机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5万元
4、最高限价:5万元
******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批量再次签注机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6、履约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
2、现场获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公安局(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308室)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3、线上获取:******(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后请联系本项目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4月29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310室(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应在截止时间前寄达,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明珠大道55号雷洋******98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公安局(秭归县明珠大道5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信息发布媒体查阅。
2、信息发布媒体:秭归县政府门户网
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公安局
地 址:秭归县明珠大道55号
电话:******
联系人:雷洋
(编辑:谭爱农 审核:许聪 终审:王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