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南王庄镇和大子文镇燃气工程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南王庄镇和大子文镇燃气工程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安平县南王庄镇和大子文镇燃气工程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大子文镇和南王庄镇。 3建设内容:(1)改造安平县大子文镇和南王庄镇 49 个村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架空燃气管道、村内外中压燃气管道埋深不足以及用户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2)新建建投分输站至已建中压燃气管道处中压燃气管道约 17km,管径 dn315和 DN350,设计压力 0.4MPa,管道采用材质为 20#的无缝钢管和燃气专用 PE100 SDR11聚乙烯管道。(3)构建一套城镇燃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为已有的管线配套设施增添相应的前端物联网设备。 4工期: 设计部分:中标后三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二十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部分、采购部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前完成。 5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相关内容;施工:完成本项目管道的更新改造、新建中压燃气管道、村内外埋地中压燃气管道埋深不足更新改造及配套敷设设施、用户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以及燃气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设计GB1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项目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范围包含联合体各方成员)。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燃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在委托人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后3天内进驻项目现场,且设计人应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同步派驻相应专业设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施工图设计阶段现场派驻人员不少于 10 人(含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以及必要的文控人员;后续配合阶段现场派驻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且应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和委托人要求增加驻场设计人员。),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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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5 09:00至2025-08-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 ,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泰一尚城 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安平县南王庄镇和大子文镇燃气工程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新盈西街313号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泰一尚城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贾经理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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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附件